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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全国法制宣传专区

1、法制宣传教育“一学三讲”的内容是什么?
答: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
2、“法治六进”指的是哪六进?
答:“法治六进”指的是法治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乡村。开展“法治进机关”活动,把法律知识作为机关学习的重要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落实、有检查;围绕和谐社区建设,开展“法治进社区”活动;围绕法治校园建设,开展“法治进学校”活动;开展“法治进企业”、“法治进单位”活动,通过形式多样的法制教
育和法治实践,促进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推进基层单位法治化管理水平。
3、“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的由来是什么?
答:12月4日,是现行宪法实施日,为纪念这一特殊的日子,2001年,经党中央、国务院批转的“四五”普法规划明确规定,“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即12月4日,作为每年一次的全国法制宣传日”。
4、法制宣传教育主管部门是谁?
答: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司法局)是法制宣传教育的主管部门,负责普法规划的组织实施和各单位法制宣传教育的监督检查。
5、“五五”普法以来国家新修订颁布实施的与广大民众密切相关的法律有哪些?
答:《物权法》、《劳动合同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
6、什么是多层次资本市场?
答:广义资本市场是相对货币市场而言的,是指融通长期资金的市场。按品种结构划分,主要包括中长期信贷市场、中长期债券市场、股票市场、期货市场、基金市场及其他金融衍生品市场;按交易场所结构划分:包括全国性及区域性场内市场(交易所市场)、我国性及区域性场外市场。
通常所说的多层次资本市场是指狭义的资本市场,即股票市场,包括深沪交易所主板市场、中小企业板市场、创业板市场和代办股份转让系统在内的多层次股票市场。
7、新《公司法》是哪年实施的?
答:新《公司法》是2006年1月1日实施的。
8、股东大会行使的职权有哪些?
答: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9、证券交易内幕信息人包括哪些?
答: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包括:
(一)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发行人控股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由于所任公司职务可以获取公司有关内幕信息的人员;
(五)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以及由于法定职责对证券的发行、交易进行管理的其他人员;
(六)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的有关人员;
(七)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人。
10、什么是内幕信息?
答:证券交易活动中,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该公司证券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为内幕信息。
下列信息皆属内幕信息:
(一)本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所列重大事件;
(二)公司分配股利或者增资的计划;
(三)公司股权结构的重大变化;
(四)公司债务担保的重大变更;
(五)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百分之三十;
(六)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可能依法承担重大损害赔偿责任;
(七)上市公司收购的有关方案;
(八)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对证券交易价格有显著影响的其他重要信息。
11、有限责任公司的特点和设立条件?
答:(一)特点:(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有上限,一般最多为50人;(2)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仅以自己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3)有限责任公司在不得公开向社会公众筹集公司资本;(4)有限责任公司的资本转让受到法律的限制;(5)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有法定最低限额的限制。
(二)设立条件:(1)有符合法定人数的股东;(2)有发起人出资额达到法定最低资本限额;(3)有公司的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4)有发起人制定的公司章程;(5)有公司的住所。
12、什么是公开发行?
答:《证券法》第十条规定:公开发行证券,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并依法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未经依法核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公开发行证券。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公开发行:
(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的;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二百人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发行行为。
非公开发行证券,不得采用广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方式。
13什么是上市?
答:上市是发行人发行的证券在证券交易所公开挂牌交易和流通。
14、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答:《证券法》第十三条规定: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二)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
(三)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四)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15、公司持有本公司股票有表决权吗?能分红吗?
答: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没有表决权。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