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过户用水申请
发布时间:2012/4/9 浏览人数:8304
1、居民变更、过户,用户需提供:
房产证明、身份证、填写完整的《业务受理单》
2、政府廉租房,用户需提供:
租赁协议、租赁人身份证、填写完整的《业务受理单》
3、开发商批量或零星过户需提供:
零星办理:《业务受理单》(开发商加盖公章,用户签字),用户身份证。
批量办理:加盖公章的过户清单、用户委托过户书、用户身份证复印件。
4、单位办理变更、过户
(1)产权证明材料
(2)原单位、现单位双方盖章并填写完整的《业务受理单》
(3)银行返回的《付款授权书》(办理银行托收的需提供)
(4)加盖公章的《单位用户供用水合同》
(5)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专票另需提供开票资料、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
另注:《业务受理单》、《付款授权书》、《单位用户供用水合同》需至江南水务网点领取。
居民、开发商变更过户建议通过线上渠道办理。
5、如有特殊情况,提供公司认为必要的文件手续。
